石屏县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兽药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兽药饲料行为,保障兽药饲料行业健康发展,石屏县畜牧兽医局采取得力措施,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兽药饲料市场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目标。制定出《石屏县2010年兽药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石屏县2010年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整治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内容。重点产品,即禁用兽药、假劣兽药、非法企业生产的非法产品、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重点单位是,列入农业部、省兽药质量通报的重点监控企业、假劣兽药生产企业,非法生产企业,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兽药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主要包括动物养殖场(户)和动物诊疗场所;重点内容是,经营企业是否具有《兽药经营许可证》,是否经营假劣、违禁兽药,是否经营原料药、人用药,是否经营无证生产、包装标签不符合的饲料产品,经营企业、规模化养殖企业台账记录的建立情况。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执法手段。成立了石屏县兽药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2名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局兽医股股长、局政策法规股股长、局计划信息股股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兽药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兼办公室主任,副所长兼办公室副主任。同时,抽调10名执法人员联系挂钩9个乡镇,分别对兽药饲料经营户开展了拉网式的督查。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共整顿兽药饲料经营市场9个,检查规模养殖场17个。出动执法人员172人次,查处违规经营兽药案件5起。查获假劣兽药货值金额0.33万元,其中:兽药针剂361支(瓶),货值金额0.15万元;兽药粉剂14公斤,货值金额0.18万元。
四是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兽药质量安全水平。明确了监管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内容,确保了每月对兽药生产企业GMP实施情况检查不少于1次,对规模化养殖企业用药台帐检查不少于1次。与兽药经营企业签订了《2010年兽药经营目标管理责任书》,书面签订率达到100%。
五是实施兽药生产厂家供货备案及资格审查制度。由各兽药经营企业对兽药供货厂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兽药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期、兽药GMP证书编号及有效期、所供兽药的批准文号、产品检测报告等。通过建立备案制度,保证兽药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兽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