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进贤县200多农户加盟了南昌市春茂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茂公司”),为该公司饲养肉鸡。由于春茂公司无法保障养鸡户们的最低利润,养鸡户将春茂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该公司支付养鸡报酬。7月23日,本报刊登《“养鸡榜样”起诉农牧公司索报酬》一文,报道了农户与春茂公司之间的纠纷。
近日,又有农户向记者质疑该公司向他们提供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兽药,导致他们难以通过养鸡获利。目前,进贤县畜牧局已介入调查此事。
养鸡户举报春茂公司出售违禁兽药
“春茂公司给我们的药有问题,很多药都只用个袋子装着,没有标签和说明,有的药还是国家禁用的兽药。”烈日下,满头大汗的养鸡户夏文华说道。
由于和春茂公司的合作收益颇微,甚至亏本,越来越多的养鸡户开始从饲养环节中找原因。养鸡户艾三艳向记者提供了多份他前往春茂公司领药的药单,其中一份2009年12月1日的领药单上,记录着他以每克0.6元的单价,从春茂公司购得90克金刚烷胺。
养鸡户们告诉记者,他们曾根据春茂公司技术员的诊断,多次从该公司购得金刚烷胺、病毒唑等药物,用于治疗鸡疫。“我们到相关部门咨询后才知道,金刚烷胺、病毒唑等药品都属于国家禁药,不能在养鸡过程中使用。”
艾三艳说,领药时没有任何包装说明。“我养的上一批鸡先后死了近3000只,这些散装的药物可能有质量问题。”
春茂公司称养鸡户主动索购禁药
春茂公司副总经理翁建华认为,导致养鸡户的鸡大面积死亡的原因有很多,可能养鸡户在饲养过程中也存在操作问题,不能一口咬定药物存在质量问题。“我们的药品供应商都是一些大型的生产厂商,有些药是大包装,养鸡户买的少,我们拆包后零售,所以没有外包装,绝对不是三无产品。”
至于是否向养鸡户提供违禁药品,翁建华矢口否认。但在记者出示的领药单面前,春茂公司负责给养鸡户配药的技术人员吴艳芳承认,曾向养鸡户提供过金刚烷胺等药品,并知道这些药品属于违禁药品。“是养鸡户主动向公司索要后,公司才开具的。”她强调。
“我们只是应养鸡户的要求,临时开具的药品,公司内没有存货。”吴艳芳还带记者参观了该公司的两间药房,在这两间房内,记者并没有发现金刚烷胺等药品。
“有问题的药品很可能被藏起来了。我前两天还从春茂公司买到了药。”养鸡户吴炳飞说。他拿出一张日期为7月26日的领药单,单据记录着他花费4.8元,从该公司购买了0.1公斤喹乙醇。
喹乙醇在养殖业中的使用也有着严格的规定。由于喹乙醇有中度至明显的蓄积毒性,对大多数动物有明显的致畸作用,农业部在2001年发布的《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规定,喹乙醇只能用于猪促生长,禁止用于体重超过35公斤的猪,禁止用于家禽养殖。
售禁药等同售假药畜牧部门已介入调查
记者从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处获悉,早在2005年,农业部就曾发布《关于清查金刚烷胺等抗病毒药物的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和使用金刚烷胺、金刚乙胺、阿昔洛韦、吗啉(双)胍(病毒灵)、利巴韦林等及其盐、酯的单、复方制剂等。其中,利巴韦林又名病毒唑。
该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关于金刚烷胺等抗病毒药物的禁令现在依然有效。出售这类兽药等同于出售假药,按生产、经营假兽药和使用禁用兽药处理,依照《兽药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记者获悉,养鸡户们已向进贤县畜牧局举报了春茂公司出售禁药的行为。该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龚春华表示,执法人员已于7月28日上午前往春茂公司调查取证。执法人员暂时没有在该公司发现存有违禁药品。
“我们将在7天内进行调查取证,如果发现的确存在违规行为,将向被投诉方出具告知书,被投诉方在半个月时间内可以提出复议,如果没有异议,将下发处罚决定书。”龚春华说。
目前,养鸡户们已将购得相关举报材料递交给执法部门,并积极配合调查活动。对于此事,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