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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乡村兽医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8-03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40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畜牧兽医局:

为保证乡村兽医登记按期完成,根据《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兽医从业和动物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鄂牧医医〔2010〕2号)要求,请各市州务必于2010年9月15日前将所辖县(市、区)乡村兽医登记信息汇总表、乡村兽医登记工作总结,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送省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处,同时领取乡村兽医登记证(正、副本)。

联系人:周明娥

联系电话:027-87898563(传真)

邮箱地址:zhme@hbav.gov.cn

二O一O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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