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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紧急部署汛期畜牧业生产和动物防疫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8-03  作者:[标签:编辑]  浏览次数:210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抗洪抢险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政明电 〔2010〕18号)精神,省畜牧业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反应,为确保全省畜牧业健康有序发展,保证群众用肉安全,避免或减少因灾损失,于第一时间,在全省畜牧系统紧急部署汛期畜牧业生产和动物防疫工作。

一是要做好畜禽圈舍周围疏浚排水工作。加强圈舍的防护维修,防止雨水长期浸泡导致圈舍倒塌,确保畜禽生产及饲养人员安全。特别要加强对种畜禽场的防护,对受威胁严重的种畜禽和乳用动物,适时组织迁移。做好库存饲草、饲料的防护。防止高温、潮湿造成饲草、饲料霉变。

二是要加大江河流域、低洼易涝地带、交通要道两侧村屯等重点部位的监测,做好洪水流经畜禽饲养场所的消毒灭源工作,防止因水灾导致病毒、细菌重新暴露感染动物。

三是要切实加强因水灾造成死亡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加大对定点屠宰场所的动物卫生监管力度,严防死亡畜禽流入市场,保证肉食品安全。

同时要求各市县牧业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足行业实际,认真执行防汛值班制度,坚守岗位,加强信息调度,及时上报汛期灾情,对可能发生的汛情、险情、灾情保持高度戒备,充分做好应急准备,科学有序高效地落实好汛期有关工作。(徐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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