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和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联合开展水产养殖用兽药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辽海渔发[2010]121号)文件精神,7月19—21日,抚顺市水务局与市畜牧兽医局行政执法人员联合,共同开展一次水产养殖用兽药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重点对全市重点水产兽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及使用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为:一是检查是否经营违禁和假劣兽药;二是检查兽药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三是是否有药物使用记录,记录是否真实、准确、规范。
执法人员对顺城区河东、北站的两家兽医药店进行检查,在库房内没有发现水产养殖用违禁兽药。在大伙房水库苗种基地,给鱼苗消毒的是专程从沈阳买来二氧化氯粉,未发现使用违禁药物。
此次联合专项整治活动,水务局、畜牧兽医局两部门建立了信息互通机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协调配合,加大了对违法销售、使用水产养殖用兽药的监管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