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日喀则地区兽药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兽药市场经营行为,确保畜禽用药安全,全面提升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日喀则地区动物卫生及植物检疫监督所根据自治区兽药监察所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第三批、第四批假兽药查处活动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地区兽药市场实际,于7月23日— 26日利用4天时间,组织7名执法人员深入到市区境内从事兽药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体宠物诊所全面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2家国营兽药经销门市,4家奶牛养殖厂,2家宠物诊所,1家个体兽药经营店累计检查药品近300个品种。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自治区下发的非法企业名单和非法企业假兽药汇总表内容及要求逐个进行检查,始终做到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通过检查,目前地区境内的兽用药品均从正规厂家购买,不存在非法企业定单现象;4家奶牛养殖厂所使用的各种药品均从地区畜牧总站兽药经营店购买。但个别药店及宠物诊所仍然存在销售和使用过期药品现象,对此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并将过期药品统一进行销毁处理。同时,为确保畜禽用药安全,地区动物卫生及植物检疫监督所与3家兽药经营店、2家宠物诊所签定了“日喀则地区兽药质量安全承诺书”,与4家奶牛养殖厂签定了“日喀则地区奶牛养殖质量安全承诺书”,为今后提升畜禽药品及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