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SP)的通知》(农办医〔2010〕12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本辖区内兽药经营户的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兽药产品违法行为,保证流通领域兽药产品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净化兽药经营市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甘洛县畜牧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动卫所所长任副组长、动卫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兽药GSP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甘洛县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并落实了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了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本辖区兽药经营户的清理、调查和登记工作,为下一步在全县范围内顺利实施兽药GSP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该县现有兽药经营户40户,从事零售业务的40户;从业人员40名,绝大多数具备兽药专业知识;经营场所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的12家,占30%,仓储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的6家,占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