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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从细节着手,全面落实动物防疫工作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7-24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336

为进一步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温岭市从细节上找差距,在落实上下功夫,高标准、严要求,全方位落实各项动物防疫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1、科学分解动物防疫场所监管责任人。为实现动物防疫场所的有效监管,对监管场所进行了科学分解。按养殖规模从大到小,由分管镇长监管辖区内20%的场所,农办主任监管30%的场所,兽医专管员监管50%的场所。此外,市畜牧兽医局对重要场所还落实监管责任人,实现市、镇(街道)双重监管。目前已对全市715家规模养殖场全部重新落实了监管责任人,并重新下发了监管责任人文件。

2、规范动物防疫场所监管行为。市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印发〈温岭市动物防疫场所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并统一编印了《监管巡查记录本》和《动物防疫工作手册》。同时,对所有场所监管责任人进行了监管知识培训,要求按照监管办法,定期对监管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并做好监管记录。现场检查重点监管场所每个月不少于一次,一般监管场所每二个月不少于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业主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再检查,切实提高规模养殖场的综合防控能力。

3、切实强化强制免疫疫苗管理。建立严格的疫苗领用、储存、发放制度,并统一制定了疫苗领用发放台账。市一级对各镇(街道)、市级自免场领用的疫苗单独建账,镇一级对防疫员、镇级自免场单独作为一个领用单位建账,切实规范疫苗的领用发放工作,做到疫苗领用发放账面清楚。

4、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检查。一是各镇(街道)不定期开展辖区内的动物防疫自检互查。二是组织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对辖区内各镇(街道)的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三是每年四次集中防疫工作结束后由市指挥部组织对各镇(街道)的飞行检查。通过三个层面的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动物防疫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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