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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公开招聘21名畜牧兽医科技人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7-23  作者:[标签:编辑]  浏览次数:259

7月21日,龙江县畜牧水产局和人事局根据《龙江县公开招聘畜牧兽医专业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联合在互联网和电视台上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畜牧兽医工作人员。这是龙江县继2001年、2002年、2004年、2008年之后,第5次开展公开招聘畜牧兽医专业大学生活动。

龙江县政府这次公开招聘畜牧兽医专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活动,是根据国家人事部[2005]6号令《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关于事业单位用人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具体要求是:①招聘单位及人数:招聘畜牧兽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限招聘2名女性),其中,县畜牧水产局直属事业单位——奶业发展中心5名,乡镇畜牧兽医综合服务站16名, 均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类事业单位。②招聘对象:大学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兴安盟的所有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③招聘条件: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第一学历为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招聘专业为畜牧(动物科学)专业、兽医(动物医学)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④报名办法:应聘者从2010年7月25日开始报名,8月7日截止。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寸3张,到畜牧水产局人秘股报名。⑤招聘办法:招聘办法采取考试、考核、体检相结合,考试以笔试为主。具体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本次公开招聘所招聘的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要达到1:3以上,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取消招聘岗位或减少招聘人数。⑥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兽医专业毕业生优先,额满为止。⑦组织领导:县政府抽调畜牧、人事、监察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试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

招聘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择优聘用,确保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高素质,旨在为全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人才支持。这是龙江县委、县政府为大力发展以奶牛产业为重点的畜牧业生产,早日实现由畜牧业大县向畜牧业强县迈进的又一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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