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渑池县畜牧局落实五项措施,狠抓兽药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进一步理顺兽药市场秩序,净化了畜牧业投入品市场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大力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兽药管理条例》宣传;利用“3.15”、人大、政协“两会”等有利时机,设立宣传台,开展有针对性的、有特色的宣传活动,营造兽药监管良好氛围。在各兽药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兽药管理条例》、警示标志、举报电话,针对消费者开展宣传。
二是强化监管。在全县推行“人包片、店定人”无缝监管模式,严把市场准入关,实行凡进入本县销售的兽药品种,经营企业必须持经营药品生产企业合法生产手续复印件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登记备案,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经营台账。
三是完善制度。在全县推行“两书”“两表”制度。主要做法是:向兽药经营单位和兽药使用单位(养殖场、兽医诊所)发放“兽药经营、使用行政告知书”,明确其法律责任和义务;兽药经营、使用单位向监管部门递交“不违法经营、使用兽药承诺书”;兽药经营单位建立“兽药经营登记表”和“监督检查登记表”,经营单位和监管人员双方在监督检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监督检查结果。兽药使用单位建立“兽药进货登记表”和“兽药使用登记表”,并明确专人真实填写。
四是加强协作。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重大案件线索,与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协作开展兽药执法及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并形成长效合作机制。
五是规范管理。7月3日组织召开了兽药质量管理规范(GSP)培训会,全县兽药经营户和县畜牧局监管人员共计10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各经营户踊跃报名参与兽药GSP试点工作。7月份试点工作有望完成,8月份将适时组织召开经营企业兽药GSP现场会,观摩交流,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