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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组织开展兽药市场执法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7-15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65

各市畜牧兽医局:

为深入开展“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提高兽药产品质量,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安全,根据《农业部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方案》和我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牧药发〔2010〕6号)要求,定于2010年7月19—23日在全省组织开展兽药市场执法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市“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开展情况

检查市、县两级工作部署、执法检查、案件查处情况。

二现场检查典型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

1.飞行检查兽药生产企业。一是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中小兽药生产企业;二是农业部产品质量通报中不合格产品比较多的兽药生产企业;三是长期未申报兽药批准文号的企业;四是涉及中药提取物的中药制剂生产企业。

2.跟踪检查2—3个已通过GSP的兽药经营企业。

3.抽查1—2个大型兽药使用企业养殖场或者统一供药的龙头企业。

二、检查人员分组

检查行动全省共分7个组,每组3-4人,负责检查2-3个市。请各市于7月16日前选派一名业务熟练、工作能力强的市级或者县级兽药执法人员参加省检查组,并将名单报省局医政药政处。

联系电话:0531-87198085(传真)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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