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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璧山县落实新政策,促进林下养殖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7-14  浏览次数:249

为大力发展璧山县林下经济,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空间环境,打造林下产业发展的新亮点,搞好示范,突现林农增收,2010年3月下旬,璧山县落实新政策,凡符合在畜禽适养区,散养区占用林地面积在10亩以上,新建标准化鸡舍面积在200㎡以上,养殖规模一批鸡在1000只以上(珍稀鸡种在可放宽到500只以上)条件的养殖户将得到补助。目前已收到十余户养殖户提交申请,到验收时可按提交申请的先后次序将分别得到农发资金鸡舍4万元和鸡苗1万元的补助。7月9日,该县林业局和县农业委员会对提出补助资金申请的林下养殖户进行了查看,并带领养殖户到其他养殖场进行相互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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