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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强化四大措施扶持生猪产业稳定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7-10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72

一是完善奖补政策。对原种猪场、60头以上的祖代猪场给予2000元/头、1500元/头的补助;购买合格二杂母猪5头以上给予二杂母猪400元/头的补助;按出栏1头肥猪给予20元饲料补贴。

二是加大融资担保力度。建立生猪养殖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整合生猪产业发展资金50—100万元,用于补偿生猪贷款风险。

三是落实保险政策。启动能繁母猪保险政策,落实抓好商品猪保险政策。商品猪保费标准为30元/头,财政承担21元;能繁母猪保费标准为48元/头,财政承担40元。

四是建立激励机制。按每头1.5元对出栏商品猪的街道镇乡进行奖励;对生猪人工授精配种、出栏商品肥猪、推广二杂母猪等到达一定标准的实施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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