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奖补政策。对原种猪场、60头以上的祖代猪场给予2000元/头、1500元/头的补助;购买合格二杂母猪5头以上给予二杂母猪400元/头的补助;按出栏1头肥猪给予20元饲料补贴。
二是加大融资担保力度。建立生猪养殖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整合生猪产业发展资金50—100万元,用于补偿生猪贷款风险。
三是落实保险政策。启动能繁母猪保险政策,落实抓好商品猪保险政策。商品猪保费标准为30元/头,财政承担21元;能繁母猪保费标准为48元/头,财政承担40元。
四是建立激励机制。按每头1.5元对出栏商品猪的街道镇乡进行奖励;对生猪人工授精配种、出栏商品肥猪、推广二杂母猪等到达一定标准的实施转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