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查处武汉市科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违法产品的通知》(农办医[2006]55号)和重庆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关于查处武汉市科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兽药产品的通知》(渝农执法发[2006]16号)文件精神,兽药产品“倍氰松”,(批号为051206、051212、060802、051201、051203、051225),属假兽药;鱼虫清,批号为051201,属劣兽药;双链季胺盐碘,批号为051216,属劣兽药;驱虫散,批号为051213,属劣兽药;鱼虫清,批号为051201,属套用文号的假兽药;阿苯哒唑粉,批号为051201,属无标产品;双链季胺盐溶液,批号为060802,属无标产品。“通知”要求各地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严查。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收到文件后,立即联合渔政渔港监督所的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了龙溪加州兽药批发市场经营鱼药的顺利鱼药经营部、大昌鱼药经营部、富强鱼药经营部、长江鱼需鱼药经营部以及两路水产鱼药饲料门市,结果未发现有以上鱼药产品销售,他们出售的鱼药都是来自山西、北京的鱼药产品,无武汉市科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鱼药。
今后,执法大队将继续严查以上假劣兽药产品,我区鱼药经营者和使用者如发现以上批号的鱼药产品,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86006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