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收储: 2010年4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公开竞价收储2010年第一批中央储备冻猪肉。此前,商务部已在云南、广西等旱灾地区定向收储了部分中央储备冻猪肉。
第二次收储: 2010年4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公开竞价收储今年第二批中央储备冻猪肉,以充分发挥中央储备的调节作用,继续稳定国内生猪市场价格,切实保护生猪养殖户的生产积极性。
第三次收储: 2010年5月20日,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公开竞价收储今年第三批中央储备冻猪肉,以充分发挥中央储备的调节作用,稳定国内生猪市场价格,保护生猪养殖户利益。
此次收储继续采用公开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屠宰加工企业参与热情高,竞价积极,共有 92家企业参加竞标,最终有50家企业竞卖成功。收储库点主要分布在山东、安徽、河北、河南、四川、福建、吉林等12个地区。博亚和讯
第四次收储: 2010年6月2日,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公开竞价收储今年第四批中央储备冻猪肉,以切实发挥中央储备的调节作用,稳定国内生猪市场价格和生猪生产,保护生猪养殖户利益。
此次收储仍采用公开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共有120家企业参加竞标,其中有69家企业竞卖成功。收储库点主要分布在山东、河南、湖南、江苏、四川、河北、辽宁、黑龙江等14个地区。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密切跟踪生猪市场形势变化,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中央储备冻猪肉收储和生猪市场调控工作,促进生猪市场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