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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青山区开展动物诊疗场所专项整治活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6-24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76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农牧林水局动物监督管理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包头市动物诊疗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动物诊疗场所管理,规范动物诊疗行为。对今年3月份新归回的8家动物诊疗场所和新申办的2家动物诊疗场所进行了专项整治规范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对各个诊疗场所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营业许可证和动物诊疗许可证上墙。二是诊疗制度并上墙。三是公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四是规范使用处方、病历和《包头市动物诊疗机构危重病畜抢救手术同意书》。五是各功能室标志要清楚。六是积极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对有诊疗许可证,但不符合相关条件的要求其限期整改。对规定时间内未能整改到位的,吊销诊疗许可证。

通过此次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大了全区动物诊疗场所的监督管理力度,全面规范了动物诊疗场所秩序,提升了动物诊疗服务水平,促进了动物诊疗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蒙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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