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与辽宁省畜牧兽医局联合下发文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百日水产养殖兽药专项整治行动”。这是两厅局在质量安全监管方面探索建立信息共享、管理对接,检打联动工作机制的首次实践,也是创新水产养殖兽药监管模式的大胆尝试。
两厅局联合制订的百日水产养殖兽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是:水产养殖用兽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在内容上突出水产养殖用兽药生产企业是否生产假省兽药、所产产品的标签使用说明是否规范、是否按兽药GMP标准组织生产;水产养殖用兽药经济单位是否经营违禁和假劣兽药、所售药品标签及说明书是否规范、随机抽检的产品合格情况等;水产养殖用兽药使用单位是否有违禁药物、人用药品及原料药,是否有药物使用记录等。方法是企业自查自纠、市县联合检查、省厅局重点督查等,各市、县渔业与畜牧兽药有关监管部门,将按照权属职责采取先分段、后联合的方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整改落实。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对政府部门间联合执法监管的有益探索,对切实解决生产、销售违禁水产养殖兽药无法延伸查处和使用违禁水产养殖兽药无法源头追溯等管理死角问题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