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来,为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发展,防范生猪市场异常波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有人把它归纳为“十全大补丸”。主要是:.能繁母猪补贴。每头能繁母猪从2008年起每年补贴100元。这项政策招致了一些非议,经济学界普遍认为应补贴消费者(如城市低收入群体),而不应补贴生产者,而且可操作性不强。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在生猪生产过剩的年份可以取消补贴,在生猪短缺的年份可以给予补贴。
2.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总保费每头60元,财政负担48元,养殖户负担12元。如发生疫病导致母猪死亡,由保险公司按每头1000元的标准赔偿(有些省提高到2000元)。这项措施引发的争议是在生猪价格过低时,可能存在骗保等道德风险。
3.支持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国家对重点原良种猪场、扩繁场、省级生猪改良繁育中心给予补贴,全国共300个,每个补贴100万元。
4.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主要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的粪污处理和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予以资金上的支持。
5.政府对养殖户购买良种猪精液进行补助,每头份10元。
6.对列入国家规定的253个养殖大县进行奖励,每年每县奖励金额为700-1000万元。主要鼓励地方政府提高养猪的积极性。有些工业化进程较快的沿海城市,由于考虑环保问题,已经禁止办养猪场。
7.生猪防疫。对列入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前述1-3项)提供强制免费防疫服务;对因防疫需要组织扑杀的生猪由政府负责部分补偿养殖户的损失。
8.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费用由政府承担。
9.发布《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建立猪肉储备体系;当生猪价格过低时,通过收储减少即期供应来调控生猪市场,缓解生猪生产市场和价格异常波动。
应该说,这些支持措施的出台,对促进生猪生产的快速恢复和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我国猪肉产量从2007年的4287.8万吨,上升到2008年的4620万吨,再进一步上升到2009年的4889万吨,两年内增长了14%,大大高于此前年均增长2.1%的正常水平。加之生猪生产周期性影响,生猪市场又出现了严重的供大于求。从实际情况看,有必要对这一系列优惠政策进行梳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