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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畜牧兽医局把《饲料兽药责任书》签到了畜牧养殖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6-19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506

日前,屏都镇欣旺生态养殖场的一份《饲料兽药责任书》让笔者眼前一亮。上面详细记录养殖场业主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要求全面落实免疫、检疫、消毒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等情况,据介绍这是县畜牧兽医局为了提高养殖户动物防疫能力和防疫质量的新举措。

动物性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动物性食品安全已成为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为此,笔者深入乡镇和规模养殖场(户)对畜产品生产过程及日常性的消毒工作为重点进行了调查。如今,在我县的每一个畜牧养殖场,都有一份县畜牧兽医部门与养殖场签订的《饲料兽药责任书》,责任书明确畜牧养殖场必须从畜产品生产的源头抓起,严格把好饲料兽药的进货质量关,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为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筑起又一道防线。

为使《饲料兽药责任书》真正落到实处,县畜牧兽医局根据全县畜牧养殖场分布情况,对畜牧养殖场实行分片监管,每个片有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站技术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负责,每周至少巡回检查一次。并与各养殖场还签订一份有养殖户签字、镇政府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签字的《庆元县动物规模养殖户防疫责任书》,每个养殖场建立《畜禽饲养场监管记录册》等,上面详细记录畜禽调入、调出及饲养、用药、用料、免疫、消毒、死淘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在监管中做到“三严”,即严防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严防违禁药物、假劣兽药及不合格饲料等有害物质在饲养中使用,严防不经实验室采样检测和产地检疫出售所饲养的畜禽,确保监管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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