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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l0年济宁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工作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6-11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41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0 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医[2010]15号)和《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10年山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10年我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工作, 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目标

以宣传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若干意见》和《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为重点,坚持“积极主动、形式多样、点面结合、深入到位 "的原则,切实做好考试政策、目的、意义、考试要求和工作成效等方面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对执业兽医管理制度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政策的认知度和关注力,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宣传内容

一执业兽医管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作用、意义;

三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要求;

四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纪律要求;

五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经验、成效。

三、工作计划

2010年济宁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主要是宣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相关政策、法律规定、考试

要求和有关信息。济宁市畜牧兽医局组织召开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提出工作要求。通过在济宁畜牧网(http://www.jiningxumu.gov.cn/)开辟专栏,定期编发信息简报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政策、法规、考试要求、各地工作进展等相关内容,重点宣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作用意义、报名条件、报名办法、组织实施和纪律要求等;提高社会各界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认识和关注,为全面深入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各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通过召开工作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认真学习《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传达有关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会议精神,并及时宣传发放由农业部兽医局组织编写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手册》等材料,认真做好考试准备阶段的宣传工作。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并于5月15日前报济宁市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科备案。

第二阶段,报名发动阶段的宣传。

各县市区要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深入宣传、广造声势,展开立体式全方位密集型宣传造势工作。面向全社会,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报刊、宣传册、横幅等形式和介质宣传执业兽医

资格考试工作的目的、意义等。面向在校学校、动物诊疗机构和养殖场从业人员,要采取宣传、培训、督促、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从行政要求的角度,从法律法规、政策执行的层面,明确从业人员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是其从业的法定要求。

第三阶段,考试期间的宣传。

通过橱窗张贴宣传栏、发放明白纸等形式进行执业兽医法律法规、考试纪律等方面宣传。在开考前通过考场广播或考室监考人员口头再次强调考场纪律和注意事项,及时通报考场违纪违规情况,严肃考纪考风。

第四阶段,考试结束后的宣传。

考试结束后,各县市区应适时召开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典型经验交流会、新获得资格的执业兽医培训、执业兽医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着力宣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经验和成效,提高执业兽医工作地位,增加其就业机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措施到位。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意义重大。各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制定的宣传工作方案要操作性强、宣传面广,并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二加强沟通、做好协调。各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积极与新闻、宣传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协调,加强信息传达和报送, 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考试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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