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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八项措施稳定生猪生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6-08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03

针对生猪生产面临的形势,日前,省畜牧局出台八项措施稳定生猪生产。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房俐在批示中要求,希望各市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做好渡难关工作,尤其要加强疾病防控,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同时,要与销区紧密合作,保护好养殖者的积极性,以稳定生猪生产能力。

稳定生猪生产能力。各地各部门要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基层,科学指导原种猪场和扩繁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整生产计划,保证种猪市场均衡供给,稳定生产能力。

优化猪群结构。各地各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基层,指导养殖场(户)利用当前生猪价格低位运行的关键时期,调整优化猪群结构,及时淘汰劣质和生产性能差的老龄母猪,选择优良品种,提高品种质量。

加强生猪疫病防控。要加强疫情监测,认真落实生猪重大疫病防控措施。指导生猪养殖场(户)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改善生猪生长环境。

提高母猪繁殖性能。加快推进生猪品种改良步伐,加强种猪选育,推广选用优良种猪,普及人工授精技术;指导养殖场(户)强化母猪饲养管理,科学配制日粮配方,减少母猪非生产天数;推广仔猪早期断奶饲喂技术,提高仔猪成活率。

与销区加强合作。在稳定北京、浙江等生猪外销市场的基础上,支持和引导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与销区建立长期稳定的生猪产销合作机制,促进产销对接,缓解价格下行压力。

落实好生猪生产扶持政策。抓紧落实国家和省扶持生猪生产各项政策,确保政策尽快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养殖场(户),稳定农民养殖积极性,确保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强化技术服务。积极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养殖场(户),为养殖户提供饲养管理、疫病防治、品种改良等各个环节生产技术;指导养殖场(户)加强饲养管理,提高生产效率,节本增效。

加强生猪信息监测预警。进一步强化生猪生产和市场信息监测预警,密切关注生产形势变化,实时掌握生猪市场价格动态。及时发布市场预警信息,指导养殖场(户)科学生产,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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