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兽药饲料监察所(天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天津口岸兽药监察所)于2010年5月7日至9日,顺利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组织的实验室国家认可现场评审。 实验室认可由国家认可委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 17025:2005)、国家实验室通用认可规则CNAS-R01、R02、R03以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10)的有关要求,对我所(中心)的质量体系及其运作状况进行全面的审查。
本所(中心)是天津市执行国家对兽药、兽药残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及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鉴定的法定专业监督检验技术机构。多年来,我所(中心)始终坚持“科学的工作方式、公正的职业道德、专业的技术水平和高效优质服务”的质量方针,强化服务意识,为促进我市畜牧业发展、保障畜产品安全做出了很大贡献。此次国家实验室认可通过确认的检测能力范围共152参数,涉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动物源性食品、动物尿液及乳与乳制品等6个产品类别,基本涵盖了我所(中心)所有的检测范围。评审中,实验室受到评审专家的高度评价。此次认可能有效提高本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及社会认知度和信任度,并最终达到法律、政府和市场的共同承认,促进国际实验室间交流,实现检验数据双边和多边互认。同时,对保障和提高我市兽药饲料质量及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禽产品出口创汇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