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对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公开公布制度,动物防疫工作已经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领导力度明显加大,防控措施落实有力,防疫队伍不断壮大,防疫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经费投入持续增加,免疫密度明显提高,防疫成效十分显著,有力地保障了畜牧产业安全和人体健康。但是,从当前农村动物防疫工作实际情况来看,部分地方仍然存在着强制免疫死角,有的地方免疫效果较差,给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留下了隐患。
当前农村动物防疫工作的制约因素
经过调查发现,当前制约农村动物防疫工作开展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畜禽饲养分散,规模养殖比重小尽管各地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快推进养殖方式转变,畜禽饲养已进入由散养向规模养殖的转型期,但是当前农村千家万户零星或者小规模分散养殖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特别是禽类养殖,除了以养禽为收入主业的专业户外,绝大部分农户的养禽数量都在几只到几十只之间,养殖方式以放养为主。要抓好千家万户分散饲养畜禽的动物防疫工作,就必须投入非常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
饲养周期短,养殖动态变化快尽管各级动物防疫主管部门都要求防疫员建立畜禽饲养档案,对集中免疫时“三不打”及新补栏的畜禽做到及时补免。但由于养殖户随时都会销售和购进畜禽,饲养数量动态变化较快,防疫员很难及时准确地掌握防疫责任区内的畜禽变化情况,必然会造成有些新补栏的畜禽漏免。
部分农户缺乏防疫主动性,规模养殖户强制免疫阻力大经过各级政府和业务部门的广泛宣传,广大养殖户知道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但是缺乏动物防疫工作的主动性,甚至还有些养殖户不愿意防疫。从当前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来看,90%以上的规模养殖户不接受政府组织的强制免疫。一是养殖户认为动物防疫员每天要跑多家开展防疫,有可能会把其他养殖户的动物疫病传到自己养殖场;二是目前各地均实行动物防疫收费,对一个饲养100头生猪或者1000只鸡的养殖户来说,开展一次强制免疫,养殖户要承担100元~200元的防疫费用,养殖户不愿出钱。
动物防疫费收取难,防疫员劳务补贴低动物防疫收费有时难度较大,主要原因是留守在农村的老人自己饲养一些畜禽,或者帮助外出务工的子女喂养畜禽,有些老人讲没有钱交防疫费;还有个别养殖户不愿交防疫费,声称不收钱就防疫,要收费就不防疫。以前动物防疫员的报酬主要来源于防疫收费,不享受各级政府财政资金补贴。2005年开始,为充分调动动物防疫员的积极性,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级政府开始对动物防疫员实行劳务补贴,总体补贴标准较低。如被列入安徽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试点县的临泉县,对完成防疫任务较好的村级动物防疫员每人每月补贴200元。
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不到位从实际工作来看,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没能得到很好贯彻落实。一是有些畜禽往往会出现注苗药物反应,轻者影响畜禽生长,重者造成死亡,补贴资金不能及时落实或者难以落实,影响了防疫工作开展;二是有些养殖户不愿意或者不接受防疫,虽然可以实施强制免疫,但防疫费的收取缺乏有效措施;三是由于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不健全,防疫监督力量不足,农村养殖户和畜禽贩运户逃检现象较为普遍,养殖户认为有免疫证明和免疫标识的可以销售,没有的仍然可以销售;四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拒绝免疫、逃避检疫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很难执行到位,甚至难以执行,对违法当事人打击不力,没有起到震慑作用。
做好农村动物防疫工作的几点建议
为认真做好当前农村动物防疫工作,真正构筑起坚固的免疫屏障,严防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保障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建议做到“加大‘三个力度’,提高‘三种能力’,实现‘三项转变’”。
加大“三个力度”
一是加大动物防疫工作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让养殖户认识到搞好动物防疫不仅可以减少动物疫病的发生,降低畜禽发病死亡率,提高养殖效益,而且能最大限度地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牧产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养殖户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他们自觉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加大行政组织领导力度。地方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动物防疫职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建立起“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认真实行动物防疫双轨制,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增强合力,推动动物防疫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加大动物防疫经费投入力度。各级地方政府是动物防疫经费的投入主体,要将强制免疫疫苗和免疫标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还要将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补贴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并根据防疫工作实际需要,解决一些动物防疫工作经费和抗体检测经费,保障动物防疫工作顺利进行。
提高“三种能力”
一是提高动物防疫工作能力。各地要根据本地农村畜禽饲养、农户居住和交通状况等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的农户数配备一名专职村级动物防疫员,建立一支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技术水平较高的动物防疫员队伍。加强对防疫员技术培训,提高防疫技术水平。对防疫员划分防疫责任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同时加强监督检查,把检查结果与防疫员劳务补贴发放相结合,并作为奖惩依据,调动防疫员工作积极性。
二是提高防疫效果监测能力。县乡两级都要建立动物防疫效果监测化验室,配备专职技术人员,根据动物防疫工作开展情况,及时采样进行化验室抗体监测,对检测水平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要及时通知防疫员和养殖户进行补免,切实提高免疫效果。
三是提高动物防疫监督能力。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完善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切实抓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运输检疫,没有免疫证明和免疫标识的畜禽不予出具检疫证明,没有检疫证明的畜禽不准销售、宰杀和进入流通环节,同时加大对逃避检疫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养殖户的防疫法制意识,从而使养殖户由被动防疫变为主动防疫,促进全县动物防疫工作开展。
实现“三项转变”一是实现防疫方式由集中防疫向常年防疫转变。根据当前动物疫病常年发生、防疫责任重大、工作量多、任务艰巨的特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要积极创新动物防疫方式,由一年春秋两季集中防疫向一年四季常年防疫转变。动物防疫员作为动物防疫的具体实施者,必须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建立畜禽饲养档案,随时掌握畜禽变化情况,做到及时开展防疫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还要及时研究解决当前动物防疫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主动适应当前动物防疫形势的需要。如庙岔镇多方筹资设立动物防疫基金,解决了有些防疫费收取难的问题;老集镇在各村挂起80多个动物防疫预约箱,方便了动物防疫员及时掌握养殖户需要防疫情况;单桥镇刷写有防疫员姓名和联系电话的“墙壁名片”600多处,架起了养殖户与动物防疫员联系的桥梁。
二是实现防疫费用由收向减免转变。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级地方政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不收费,对猪瘟、鸡新城疫等动物疫病免疫少收费,最大限度地减少养殖户承担的防疫费用,调动养殖户开展防疫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实现畜禽养殖由分散饲养向规模养殖转变。发展规模养殖,推进养殖小区建设是发展现代畜牧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也是规范动物防疫和标准化生产的必然选择。为此,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养殖户由分散饲养向规模化饲养转变,提高规模化饲养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