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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提至10%使用不合格肉品最高罚1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5-04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55

从5月1日起,本市将增加邗江区、广陵区和维扬区等主城区的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比率,从先前的5%-8%提升到10%。

市区每天生猪上市量在1400头左右,一半以上从外地调入,因此,本市将在“五一”启动生猪肉品应急预案。对抽检出阳性样本的肉品,将暂停该产地生猪进入本市,并实行三个月封杀禁调期。

从5月1日起,本市开展畜禽屠宰环节的专项整顿行动,重点督促餐饮单位建立肉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登记和品质验收制度,否则最高将处以10万元罚款。此外,本市包括学校食堂、餐饮企业等使用肉品的单位,只要使用来路不明、无检验检疫合格证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除没收违法肉品和收入外,最高还可并处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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