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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4-23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98

针对目前假劣兽药现象有所抬头的态势,辽宁省审时度势,采取有力措施,果断应对。

一是根据《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2010年第3号令),结合实际,制定了《辽宁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和《辽宁省兽药经营企业检查验收管理办法》,加大宣贯力度,积极组织实施全省兽药GSP认证工作;
二是为加快推进全省兽药经营企业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达标工作,制定了《辽宁省兽药经营企业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达标工作推进计划》,对全省兽药GSP认证工作列出详细时间表,在2011年3月1日之前,完成应验收企业的40%,2012年3月1日之前,全省所有兽药经营企业,一律通过辽宁省兽药GSP验收。

三是制定《辽宁省严厉查处打击假劣兽药行动实施方案》,加大对全省兽药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四是制定辽宁省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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