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畜牧兽医局:
为科学编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信息管理系统,保证考生信息准确真实,提高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效率,切实做好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络报名工作,根据《农业部兽医局关于报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信息的函》(农医政便函〔2010〕第144号),请各地做好下列信息的报送工作。
一、请统计本辖区内目前可培养兽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学生的院校及研究院所名单。涉及院校升格、合并等情况的,请注明变更前院校的具体名称。
二、根据《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规则》(农办医〔2010〕16号)规定,地级市(州)为考点,考生报名完成后在当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现场确认的考点由其在网络报名时自主选定。准考证领取地为考生报名确认考点下属的县级畜牧兽医部门,由考生网络报名时自主选定。考生户籍地也由考生在网络报名时填写。农业部兽医局初步统计了各省(区、市)考生报名确认点(附件1)、准考证领取地(附件2)、考生户籍地(附件3)等信息,请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确认。请各市(州)将院校统计及报名信息确认情况于4月6日前反馈省畜牧兽医局兽医政药政处。
联系人:朱遂福
电 话:027-87272217 87898563(传真)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