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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0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招标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3-26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上海市2010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只确定采购上海市2010年度动物疫苗的供应商资格。

一、项目名称

上海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

二、采购货物内容

本次采购疫苗包括口蹄疫疫苗、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和猪瘟疫苗。

单位:毫升/瓶、头份/瓶

编 号

货 物 名 称

规 格

A

一、口蹄疫疫苗

A01

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浓缩-206)

100;50

A02

牛羊O型- 亚洲I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浓缩-206)

100

A03

猪O型口蹄疫合成肽疫苗(双抗原)

100;50

A04

A型口蹄疫灭活疫苗

100;50

B

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

B01

禽流感灭活疫苗(H5N1亚型,Re-5株)

250

B02

禽流感H5亚型二价灭活疫苗(H5N1,Re-5株+Re-4株)

250

C

三、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

C01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

20

D

四、猪瘟活疫苗(脾淋源)

D01

猪瘟活疫苗(脾淋源)

20

本次采购将根据评标结果,对每种疫苗确定2-3家供应商供应资格。具体采购数量根据要求另行签订采购合同。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具备独立完成本次招标文件中所列货物的生产供应能力和承担相应服务的能力;
3、必须是所供货物和承担相应服务的原厂商;
4、必须取得国家颁发的兽药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专项疫苗生产批准文号;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投标方式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0年3月29日(周一)前向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虹井路855弄30号)领取招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0年4月19日(周一)17:00时之前送达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一式八份(编制要求见招标文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标时间

开标定于2010年4月21日(周三)上午9:30时,在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六、结果通知

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fcg.sh.gov.cn)、农委政务网和东方城乡报上公示中标供应商名单,同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中标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办公室,联系人:陈波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黄忠 徐新红

联系电话:021-62697424,021-62694363,021-62688324(传真)

邮寄地址: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虹井路855弄30号,邮编,201103

联系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4:00-17:00。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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