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生猪产业发展,广安市委、广安市政府、华蓥市委、华蓥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生猪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2010年政策扶持具体内容如下:
一、能繁母猪饲养补贴政策
广安市委、市政府补贴政策:广安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8到2012年,对饲养8月龄以上能繁外种母猪5头以上的农户和业户,除享受国家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外,市政府再进行补助。标准为:新增的能繁外种猪母猪当年补助200元/头;圈存能繁外种母猪5-19头的补助50元/头,20头以上的补助70元/头。
二、生猪保险政策
1、能繁母猪保险政策。能繁母猪保额为1000元/头/年,保费分别为60元,其中政府补贴保费80%,养殖户承担20%。如果能繁母猪死亡,保险公司赔付1000元。2008年,对已投保的能繁母猪,因发生疫病需要扑杀的,除由财政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外,与保额之间的差额部分由保险公司予以赔付。
2、育肥猪保险政策。2008年,育肥猪保险金额为500元/头,保费18元/头,其中农户个人交纳5.4元、其余部分由政府补贴,如果发生赔偿范围内的生猪死亡,保险公司最高可赔付500元/头。
三、扶持生猪生产配套政策
1、实行杜洛克种公猪补贴。广安市政府规定,新增的杜洛克种公猪在投产当年每头补助1000元。
2、实行规范化圈舍建设补助。广安市政府决定,2008-2012年对在规划的生猪养殖小区内按统一设计新建的规范化圈舍,经广安市验收合格后按50元/m2标准给予补助。
四、草食牲畜补助政策
华蓥市市委决定,2008年新建肉牛或奶牛200头以上的养殖场,每头补助100元、300元;新建山羊500头以上的养殖场,每头补助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