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省农牧厅[2010]20号)文件《关于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使用行为的通知》要求,结合农资打假行动,大通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于2010年3月2日—3月16日,对经省兽药监察所抽检1—3季度18种假劣兽药和1—11月份25批假冒合法企业假兽药有关信息及农业部确认的172家非法兽药企业,涉嫌假冒产品进行了全面的对照清查,清查范围涉及35家兽药店,28个乡镇兽医站,14家规模养殖场。按照“全面清查,彻底销毁,严格执法,不留后患”的工作要求,这次整治活动行动早,安排紧密,成效明显。
为了提高广大兽药经营户、养殖户依法经营、合理使用兽药,增强对假冒伪劣兽药的识别能力,大通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共出动专职执法车辆1台,人员7名,复印发放“2009年1-11月份假冒合法企业假劣兽药汇总表”“2009年假劣兽药通报”“非法兽药企业名单位”86份,对所辖区域内经营使用的兽药根据实物和《兽药进销台账》逐一进行了对照检查。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普及兽药识假辩假和科学用药知识,提高了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增强其抵制假劣兽药的自觉性。 这次清查工作全面、彻底,共清查清单所列的假劣兽药4种33盒,过期失效兽药及饲料添加剂98盒(袋),查处私人经营兽药生物制品1起。还处理因用药引起的动物诊疗纠纷2起。通过本次兽药市场的清查整顿,净化了兽药市场经营秩序,规范了兽药使用行为,强化了兽药经营、使用人员的责任意识。(大通县动监所 马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