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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将重点整治兽药及兽药残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3-03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48

从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获悉,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净化兽药市场,年内实现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畜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8% 以上。

据悉,今年整治的重点产品是:农业部第193号公告、第560号公告以及标称防病、治病、促生长等用途的禁用兽药,假劣兽药,违法添加化学药品的中兽药,兽药标签不规范产品,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夸大疗效的产品,非法企业及非法、假冒产品;兽药标准已被废止且其产品已超过市场流通期的非法产品,未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许可证》或未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或未按规定完成批签发手续的非法进口兽药产品,畜禽产品中禁止用药物、抗生素(抗菌剂)类药物残留。整治的重点区域是长期以来兽药产品合格率偏低的市县,曾经出现兽药残留问题的市县,畜牧业主产区和兽药生产企业集中区,动物性产品主要出口地区,兽药经营相对集中及与外省接壤的地区,群众举报问题兽药较多的市县。集中整治时间从 3月份开始。(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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