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2010年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动物重大疫病的发生流行,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畜牧产业健康发展,曲靖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抓好201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发[2010]2号),全面部署了2010年的动物防疫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免疫预防,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把免疫预防放在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首位,切实把“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猪、大牲畜、羊、禽疫病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1.5%、2%和6%以内。
二是加强监督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要认真组织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确保有病畜禽不出场、不出村,病害畜禽及其产品不上市交易,确保动物产地检疫率达90%以上。以猪为主的屠宰检疫率达100%,有效杜绝畜产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安全肉”。
三是强化疫情监测,提高预警预报能力。要强化动物疫情监测和免疫效果监测工作,重点加强规模养殖场(户)、养殖小区、交通沿线、老疫区、边界地区等关键部位的监测监控,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和排除疫情隐患。对监测出的阳性畜禽要及时处置;对监测抗体水平低的要及时补免;对监测发现的疫情隐患要及时消除。
四是做好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切实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确保动物疫情防控信息畅通,指挥有力,一旦发生疫情能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坚决把疫情扑灭在疫点上,严防造成疫情扩散和蔓延。
五是加强协调配合,抓好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控。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紧迫性,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不断提高防控能力和水平。要突出抓好狂犬病防治工作。公安、卫生、畜牧兽医、工商、城建等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曲靖市养犬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要求,规范犬类管理,确保持证养殖的犬免疫密度达100%,疫区犬、无主犬、流浪犬扑杀达100%。
六是抓好项目建设管理,改善基础设施。要认真组织实施好农业部和国家发改委下达的县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和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使项目尽快建成投入使用。要加强村级兽医室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考核管理和聘用制度,充分发挥基层防疫人员在动物防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七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目标责任有效落实。为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项目标责任有效落到实处,市人民政府每年对各县(市)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动物防疫工作目标考核的依据。因工作不力造成免疫空白和防控措施不到位,导致疫情扩散蔓延造成重大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实行行政问责。
八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动物防疫工作纳入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来抓,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周密部署,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要把动物防疫、疫情监测、疫情处置、强制免疫反应死亡补助、动物防疫监督、应急物资储备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落实解决村级防疫人员财政补贴政策和必要的劳务报酬,做到防疫工作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