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5日,云南省昆明市渔政局接昆明市环保局危险物品监督管理所、市公安局环保分局协查通报,在西山区明波兽药批发市场发现过期鱼药。市渔政局与西山区渔政站执法人员立即赶赴鱼药仓库,对库存鱼药进行了清点、查封,共没收700余公斤(计32件)过期渔药。执法人员同时对经销户进行了宣传教育,责成其完善所经销的鱼药备案手续。
鉴于该批鱼药均为消毒、杀虫药类过期药品,对公共安全危害极大,昆明市渔业行政执法局、昆明市环保局危险物品监督管理所、市公安局环保分局、西山区渔政站12月30日在西郊填埋场对这之进行了焚烧、深埋处理。
通过多方联动协作,从源头上查禁违禁、伪劣鱼药的生产销售,为水产品质量提供一定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