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畜禽养殖环节非法添加各种违禁药物的打击力度,保障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关于集中治理畜禽养殖环节非法添加违禁药物的通知》和西宁市农牧局下发的宁农牧[2009]45号文件精神,我所认真贯彻执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于十二月八日至二十五日开展了针对畜禽养殖环节非法添加违禁药物的集中治理。现总结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生猪养殖场饲料中有无使用瘦肉精、磺胺类药物等违禁药物现象;检查肉牛和肉羊养殖中违法添加瘦肉精的新动向。
2、使用的饲料有无生产许可证、有无批准文号、执行标准、生产标签。
3、检查养殖场所使用的自配饲料中有无添加违禁药品和预混剂。
二、检查情况:
此次监督检查我所共出动检查车辆17台(次),人员100余人(次)。检查生猪养殖场36家(次),养殖户7家(次),奶牛养殖场8家(次),检查饲料共计6种,24个品种,查出无《饲料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案件1起,我所已于12月15日向当事人当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蛋白饲料”。截止目前未发现使用添加违禁药品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