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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出台开展禽类产品专项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12-28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72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开展“人造鸡蛋”监督检查工作通知精神和会议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禽类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各级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禽产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通过对禽类产品市场专项监督检查,,使我市禽类产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禽产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禽产品行业自律显著增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禽产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禽类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杜绝“人造鸡蛋”进入餐饮服务环节。

二禽产品流通环节整治。加大流通环节禽产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禽类产品经营者实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协议准入、不合格产品退市和质量承诺制度,完善流通环节可溯源制度。以农贸市场和禽蛋批发户为重点,加大禽产品市场分类监管和日常巡查力度。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提高对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强化统一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下发通知、宣传材料等形式,向消费者、经营者广泛宣传索证索票、“人造鸡蛋”鉴别、禽类产品安全知识,教育经营者依法开展畜禽生产经营活动,做到不宰杀、不转运、不销售、不食用病死畜禽,不经营“人造鸡蛋”,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等良好习惯。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建立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二落实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把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企业要确保生产经营的禽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禽产品安全经营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四加强检疫。严把检疫关和出证关,严格落实禽类产品报检制度、索票索证制度、票证公示制度。

五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综合监管,加大对禽类产品批发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落实报检制度、索票索证制度、票证公示制度,从严查处经营没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证物不符、未报检的禽类产品和经营“人造鸡蛋”等违法行为,杜绝批发、销售“人造鸡蛋”或来源不明的鸡蛋等禽类产品的行为。

六逐步建立完善企业诚信体系。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的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在19日前将近几天的工作以信息形式上报市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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