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兽药监督管理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2009年12月8日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锡市兽药市场进行了自查工作。
此次自查结果没有违法行为。各经营企业购销记录填写规范、科学规范使用病志处方;各企业证照齐全;各种制度上墙整齐;经营环境利落卫生。同时,再次要求经营企业依然保持良好经营作风,不经营重大动物疫病疫苗;不使用人用药品;针对兽药残留方面要求经营企业告知养殖户不自行乱投药物、不随意增加剂量、不将原料药直接拌入饲料、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休药期未到不屠宰、不出售、不自食。
通过自查,一方面可以提高执法人员工作认真的态度,从而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能力;另一方面,使经营企业在思想上不断增强规范经营意识,充分保障兽药产品质量,从而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和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