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从农场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监控体系,注重源头监管是确保食品安全的一项国际通行做法。上海市作为畜产品特大型消费城市,对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近年来上海将畜产品安全监管前移,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加强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
今年以来,上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农业部的部署,继续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行动。2006年1~8月,全市共检查兽药企业149家,立案查处案件65起,查获不合格兽药产品1136公斤,涉案货值30万元,共计罚款22.0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82万元。检查饲料企
业207家,移交、立案查处案件27起,罚没款13.56万元。完成64批兽药的质量监督抽检,合格率100%。完成451批饲料质量监督抽检,对饲料中安全因素检查、“瘦肉精”检查、药物及违禁药物检查和有毒有害物质成分进行分析,合格率96%。
健全疫病防控应急和长效机制
近年来,国内外连续发生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上海的畜产品安全构成一定威胁。为此,上海市建立健全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2003年该市制定了《上海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并于2004年进行了修订,2005年出台了《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今年6月又颁布了《上海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专项应急预案》。同时,按照农业部要求,狠抓免疫、检疫、监测、监督等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今年1~7月,全市禽流感共免疫家禽2570万羽,牲畜口蹄疫共免疫生猪373万头次,O型-亚洲I型口蹄疫免疫牛、羊30万头次,免疫率均达100%。同时为及时掌握免疫效果,上海开展了大量的血清学检测工作,1~7月,全市共检测猪、牛、羊口蹄疫免疫血清样品32403份,抗体合格率达94.7%;检测禽流感免疫血清样品3.9万份,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80.4%。禽流感病原学共检测样品3495份,全部为阴性。
开展残留监控及违禁药品监测
上海近年来加强了对畜产品的药物残留监控及“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抽样监测工作。药物残留方面,重点监控畜禽及产品中氯霉素、盐酸克仑特罗等违禁药品和四环素类、磺胺二甲嘧啶等兽药的残留,以及牛奶中青霉素、链霉素等残留。截至8月底,上海共检测猪尿、牛奶、鸡肝、鸡肉、猪肉等样品共计320批。
从2002年开始,上海每年设立专项资金对出栏前生猪进行尿样的“瘦肉精”残留检测,每年检测样品30000余份。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产地“瘦肉精”阳性率为零。今年前8个月,全市共抽检“瘦肉精”生猪尿样14412份,3份为阳性。同时,开展莱克多巴胺等“瘦肉精”替代品的监测,共抽检莱克多巴胺猪尿样6800份,共检测到阳性4份。对检测出阳性的养殖户,已由公安机关依法实施拘留,对饲养的生猪全部扑杀销毁。
加强进沪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环境方面的考虑,上海市畜禽养殖规模逐步缩小,大约70%的畜产品需外省市提供。因此,加强外来畜产品的安全监管对保障上海食品安全尤为重要。
一是加强道口设施建设和监管力度。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指定道口运入畜禽及其产品的通告》以及《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的规定,上海设置了8个外省市畜禽入沪的指定道口,并建设专用的市境道口检查消毒通道以及视频、数据、语音“三网合一”的计算机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不间断检查。加大市境道口的消毒和监督力度,为上海畜产品安全构筑了一道坚实的防线。另外,为进一步完善经铁路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兽医卫生监管工作,上海拟订了7个指定运输的铁路站线名单,并由铁
道部同意和公布,从而使上海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站线做到指定化、专业化。
二是加强省际间产销联手工作。为了共同把好肉食品安全关,上海畜牧办与供沪省市畜牧主管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自1998年至今召开联席会议12次。准入范围从当初的江苏、浙江、河南、山东、安徽5省扩大到目前包括江西、四川、重庆、河北、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等在内的20多个省市。2002年上海提高了供沪生产基地的准入条件,要求凡进沪生猪必须来自规模化养猪场,屠宰加工企业应通过ISO认证,并符合HACCP要求。从2003年起上海逐步实行外省市生产基地场与该市定点屠宰场的对接,及外省市屠宰加工企业与上海肉类批发市场的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