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在黑龙江省双城市一屠宰场生猪中检出4份甲型H1N1流感病原学阳性样品。基因序列分析表明,该病毒与目前人群中流行的甲型H1N1流感同源性99%,属于同一种病毒,病毒未发生变异。根据专家分析,这次生猪样品中检测到病毒,可能与生猪在运输途中或在屠宰场接触到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例有关。 针对当前防控工作严峻形势,胶南市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防控力度,强化各项防控措施积极预防猪感染甲型H1N1流感。
一是加强甲型H1N1流感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要求各动监站工作人员及全市500名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开展动物检疫、防疫的同时,加强对屠宰场、养殖场(户)、生猪交易市场的监督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一旦发现可疑病例要立即上报,及时采样送青岛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进行监测化验。
二是继续加强生猪养殖场综合防疫管理。派驻监管兽医检查指导辖区内所有养猪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任何人员、物资和车辆的出入,都要进行严格的控制,防止疫情传入传出。门口设立合格的消毒池,并坚持每日消毒制度。
三是加强活猪及其产品检疫监管。一是加强产地检疫,坚持做到“到场、入户、临栏”检疫,对符合标准的,出具检疫证明,经检疫不合格的,严格按照规定处理。二是加强屠宰检疫,实行24小时驻场制度,严格检疫规程,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严禁出场,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加强流通环节监管,开展动物卫生执法专项行动,严格查证验物,对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上市的,一律予以取缔。严查外地调入生猪及其产品健康状况,对来自无疫区外的动物及其产品严格调入审批制度,严防外疫传入。
四是做好各项应急准备。进一步完善《猪感染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对全市防疫员队伍进行了业务培训,并组织应急预备队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防控物资,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一旦发生猪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并发生疫情,按照上级要求临时采取一类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将其扑灭。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猪流感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印发了猪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明白纸10000份,分别发放到各规模化养猪场(户)、屠宰场(户),提高群众防疫意识,并指导其做好防控工作。(胶南市畜牧兽医局:于彦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