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甲型H1N1流感疫情形势日益严峻的形势下,为了进一步落实省、市畜牧局和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确保即墨市公共卫生安全及畜牧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即墨市畜牧兽医局采取果断措施,切实加强动物监管,严密防范甲型H1N1流感病毒由人向动物传播。
一、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防控措施上进一步落实,重点环节监管上进一步加强。要将动物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来抓,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即墨市畜牧兽医部门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的要求,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疫情监测,提高预警能力。各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站要对进口的活猪和生猪养殖密集区,选择养猪场、定点屠宰场开展猪流感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疫控机构要负责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并及时上报信息,做好疫情的风险评估,提高预警能力。
三、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做好迎战准备。继续做好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四、加强防疫管理,强化防疫措施。各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站要切实加强生猪防疫管理,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切实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实行综合防控措施,定期进行彻底消毒,养殖小区和规模场要实行严格封闭管理。对近期从相关国家输入的生猪及其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及时发现疫情隐患。组织村级防疫员指导养殖场(户)密切关注猪群健康状况,发现有类似流感症状的猪只要及时诊断。
五、切实加强产地、屠宰检疫。严格产地、屠宰检疫操作程序,检疫员必须到场、到点进行检疫,对出栏生猪做到逐头检查,一经发现生猪发热、咳嗽等流感症状,应立即隔离观察并做出初步诊断,在填写好产地检疫登记簿的同时将情况上报即墨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同时加强异地引购动物申报备案及购回动物隔离观察制度的落实。
六、进一步加强养殖户监控,严禁用潲水饲喂生猪。重点宣传了用潲水饲喂生猪的危害性,落实专人负责监管,要求各乡镇对所辖区域内用潲水饲喂生猪的养殖户逐一清理登记,同时掌握潲水去向,禁止学校、食堂等餐饮业主出售潲水,严禁生猪养殖户用潲水饲喂生猪,杜绝疫情由人向动物传播。
七、加强科普宣传,正确舆论引导。积极主动组织有关专家通过各种媒体进行科普宣传,重点宣传我市在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方面采取的有力措施,宣传甲型H1N1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的,宣传普及科学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知识和方法。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甲型H1N1流感,减少其对即墨市养猪生产和猪肉产品消费可能带来的冲击。(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孟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