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备受关注,“三鹿奶粉事件”的责任人刚刚受到法律制裁,又冒出了澳优奶粉“姓中还是姓洋”的问题。民众被层出不穷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所困扰,无形中也降低了对公共安全状况的评价。近日,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发布的《2009年零点中国公共服务公众评价指数报告》表明:居民对公共安全状况评估得分为60多分,而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评价较低,只有50多分,食品药品安全成为公共安全体系中的薄弱环节。
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城市居民最为担心
由于相关制度的不健全和监管措施的不完善,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带来物质文明的同时,也让民众体会着更多的不安全。通过调查发现,享受丰富物质生活的城市居民对食品药品安全感最低,而农村居民评价相对较高。一些出过食品质量事故的区域,居民对食品药品安全更为关注。《2009年零点中国公共服务公众评价指数报告》显示,华北区域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评价不高,近半数居民对自己生活中的食品药品监管感到担忧。看来如何能让失去信心的民众恢复信心,如何能让大家享受物质文明的同时更多一份安心,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
对于食品安全,缺乏识别手段成为普遍问题。有句歌词唱得好:“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现实中,居民识别食品安全性的方法实在太少,大家在衡量食品安全性时,更多通过品牌知名度和食品外观等市场因素判断。而品牌知名度往往是慧眼难以识别的,以国家监管为主体的认证标志中选率仅为23.6%,这客观上表明国家在食品药品监管中的功能缺失。
“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而言,在保增长的压力下,保民生、保安全的难度加大,要求更高,任务更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指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今后必须强化质量安全第一的意识,全面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百姓饮食用药安全。
质量问题突出,安全隐患严重
当前我国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有很大差距,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我国产品总体上档次较低,可靠性不强。目前我国采用国际标准的产品不足60%,重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低于50%。多年来我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徘徊在80%左右,一些产品可靠性不强,故障频发,甚至带来安全隐患。据估算,目前我国每年因产品质量差而直接造成的损失超过7600亿元。二是自主品牌不多,市场竞争力不强。由于质量差,我国缺少知名的、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和国际品牌。在2006年美国《商业周刊》“全球最有价值100个品牌排行榜”中,我国竟然没有一个品牌入选。三是制假售假屡禁不止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扭转,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由于一些企业忽视质量,不按标准组织生产,有的甚至唯利是图,恶意制假售假,严重危害健康安全,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坏影响,特别是一些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食品、药品等,由于质量差和假冒伪劣,问题频发,影响很坏,成为社会焦点问题。四是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从我国的整体情况看,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偏低。小企业、小作坊食品的合格率更低,问题很突出。虽然获出口注册登记企业整体水平相对较高,但有的企业存在自检自控体系不完善、自律意识不强、不按标准生产、不能持续满足卫生注册要求等情况。一些企业守法意识差,诚信意识淡薄,大量存在见利忘义、掺杂使假、逃避检验监管的现象。
建立安全标准,加强监督管理
近年来,我国不断尝试以制度、法律等加强对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2008年8月,国务院首次发表《中国的药品安全监管状况》白皮书;2009年6月,《食品安全法》取代《食品卫生法》正式实施。食品药品领域的诸多改革行为,意味着我国食品药品从监管理念到监管模式的重要转变。
为了解决食品药品中的问题,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在监管体制、风险监测等方面设立了五道“新防线”:一是监管突出全程、环环紧扣,从“田头”到“餐桌”,我国食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都有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重兵把守”。二是安全评价由“事后”提至“事前”,《食品安全法》中明确“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相关部门要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此外,《食品安全法》还对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作了规定,要求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三是制定统一的食品国家标准。据悉,有关部门已将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限量、有毒有害污染物、食品添加剂使用限量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列为近期的优先领域,今年还完成了国家乳品质量安全标准修订。四是严禁擅自添加食品添加剂。目前我国有1800多种食品添加剂。有关专家指出:“如果没有食品添加剂,超市里的食品货架基本上就空了。食品添加剂应用如此广泛,对其加强监管势在必行。”为此,《食品安全法》强调,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五是强化责任,“重典”治“乱象”。保障食品安全,一方面要建章立制,另一方面还必须严惩食品安全领域中的违法行为。与现行相关法律相比,《食品安全法》明显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现行的最高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提高为货值金额10倍罚款。
学校积极行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
近年来,尤其是中央7号文件下发以来,许多学校都把加强中小学食品卫生工作作为关系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开展营养健康教育和学校食品卫生大检查等工作,全面落实《食品卫生法》。目前,绝大多数学校都成立了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诸如“学校食堂管理规定”、“环境卫生评比制度”等规章制度,使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走上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不少学校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和预防食物中毒常识宣传教育,多数学校都能做到:校园板报有食品卫生常识专栏,小广播有食品卫生知识宣传节目,学校、班级经常开展食品卫生和食物中毒预防宣传教育活动,经常开展有关知识竞赛、主题班队会和食品卫生评比活动。
有的学校在加强食品卫生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上采取以会代训的办法,既解决了工作中的问题,又提高了有关人员的素质。有的学校经常召开校长、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参加的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座谈会,研讨如何更好地抓好食品卫生工作,形成了学校卫生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