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畜牧兽医局: 应企业申请,根据《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我局组织兽药GSP检查员于9、10月份分别对枣庄市新特雅动物保健部、莱芜市慧农牧业有限公司、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兽医工作站、广饶县稻庄镇畜牧兽医站等54个企业实施兽药GSP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其中枣庄市新特雅动物保健部、莱芜市慧农牧业有限公司、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兽医工作站、广饶县稻庄镇畜牧兽医站等49个企业(名单附后)符合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山东省2009年第五批兽药GSP合格企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