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行业监管缺乏,伪劣产品盛行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兽药行业的监管为农业部兽医局以及其隶属的县级以上的畜牧兽医局。由于种种原因,使得行业监管并没有真正到位,个别地方的监管形同虚设,有些地方对兽药的监管最主要的目的就创收,甚至是执法者为自己创收。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对兽药的解释,这样以来市场销售的大部分兽药都为假兽药范畴。尤其是各企业的兽药标签说明书,和兽药典规定的标准相差甚远。一方面是由于兽药典对标签说明书的说明过于简单,另一方面也不排除兽药生产企业故意夸大其词进行虚假宣传。
从近几年农业部对兽药抽查的结果统计:2006年、2007年、2008年上半年的兽药合格率分别为76.275%、78.9%、82.5%,其中经营环节的合格率比生产环节的合格率平均低21.68个百分点。这说明在经营环节中的假冒伪劣现象更为严重,这都和行业监管的缺失有关。地方监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依然有大量的为经济而执法、为人情而执法的现象普遍存在。同时地方保护主义的盛行也使得当地的一些造假企业得以生存。从每年地方执法机构上报的不合格产品名单中可以看出,各地方监管机构上报的不合格产品基本上都是外省的企业,而本省的企业则很少甚至基本没有。地方保护主义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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