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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高热病疫情为何持续反弹?(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1-10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466
 兽用生物制品生产、销售、管理依然混乱
  生产源头乱应该说经过近几年的兽用生物制品的督查整治,那种混乱的局面有所好转,一些非法生产的疫苗不敢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销售,但仍有一部分科研院所仍在以临时批准文号在生产兽用生物制品。如目前市场上仍在销售使用的猪水肿血清就是如此,这些非法生产的厂家在以更隐蔽的方式在生产疫苗,生产渠道尚未完全杜绝。
  销售市场乱由于有了十多年的销售经验,无论是兽用生物制品生产厂家的销售员,还是遍布各县各乡的兽药门市,几乎一天没停地在非法向养殖大户(农民)销售疫苗。官方查得紧时就藏起来,风头过了再拿出来卖。当然他们不会像其他兽药那样摆在柜台上卖,而是采用半地下方式在卖,反正农民需要,大多数乡镇又没有兽医站,在兽药门市部买疫苗又非常便宜,一个愿买,一个愿卖,生意照样红火,屡禁不止。
  农民需要的疫苗买不到、用不上养殖业生产上急需的一些近年来已大批量发病的病种如猪蓝耳病、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猪圆环病毒病、猪附红细胞体病、猪伪狂犬病、猪传染性胸膜肺炎等的疫苗,农民急需要用,却不知道到哪里买。因为国内的部属动物药械厂大多不生产这些疫苗,目前就连市、县两级畜牧兽医站也不知道国内哪家兽用生物制品厂生产这些疫苗。目前的情况是,一些精明的规模猪场为了防这些猪病,不得不从疫苗推销商手中购买,至于买到的疫苗是不是劣假疫苗是无法考究的。
  监管长期跟不上正规厂家不生产的疫苗、抗血清类等兽用生物制品,而农民又急需要用,因此,一些科研院所偷偷地生产和销售就有市场;市、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无法替农民订购的疫苗品种,养猪场主从个体推销商手中购买,难道不是情理中的事情,农民总不能看着猪一茬一茬发病和死亡而不顾吧?因此,省市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兽用生物制品市场的监管本身就底气不足,又如何能有长效的监管,又如何能彻底整治?
  兽医体制改革缘何步履蹒跚
  大多数地区行动迟缓国务院于2005年5月份发布了《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文件颁布了一年多了,据在报上宣传看到真正行动起来实行兽医体制改革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到目前为止不足三分之一,也即目前三分之二的省仍在那里观望、等待,迟迟没有行动。
  政府难当人事部门的家据说有的地区,省厅早已将兽医体制改革的方案做好了,省政府也早就转发了国务院的文件,但本省的方案就是没法出台和落实,原因是人事部门把握的尺度是撤一建一,不能增加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编制,因为增加了编制就意味着增加财政经费。人事部门不同意,政府也没办法,唯一的办法就是先等等再说,看其他省区怎么办,我们再办也不迟。事情就这样年复一年地拖下来,这其中被拖垮的不仅是广大的农民养殖户,也拖垮了一省一市的地方经济发展。
  管理工作滞后作为全国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业部,面对大多数省区没有按国务院要求去落实兽医体制改革,应该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因为农业部作为业务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和各省区政府签订军令状,只是眼睁睁地看着这种有身无腿的乡镇兽医站解体、基层队伍解散的局面一天天拖下去。其二,农业部和各省区政府在疫情防控上犯同样的错误,因为在农业部公布的国家法定动物疫病中仅把猪瘟、口蹄疫和猪水泡病列入一类动物疫病的病种,把猪链球菌病、猪蓝耳病列入二类动物疫病病种,至于猪传染性胸膜肺疫、猪圆环病毒病、猪流感、猪附红细胞体病等严重危害养猪业发展和人体健康的猪病连三类动物疫病都未能列入。而从农业部到省市县的各级政府一直是将一类动物疫病列为重大动物疫病的(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由于这些病种未被列入重大动物疫病,因而各级政府对这些病的防控就没有摆到议事日程,就没有把其作为重点防控对象,更没有财政投入在这些病的防控上。因此,这就客观地造成农业部和省市县政府在大灾大难面前拿不出良策,也不能及时投入人力物力防控,致使疫情在南方诸省长达3个多月流行,目前仍得不到有效控制。这是给养猪业造成毁灭性损失的夏秋季节猪的高热病猖獗流行的又一重要原因。
  建议与对策
  从思想上增强对高热病严重性的认识猪夏秋季节高热病早在2001年和2002就发生过跨省区的大流行,但由于没有引起农业部和省市县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近几年中没有能拿出有效的防控措施和办法来,才导致了今年夏秋以来在南方诸省的大流行。据目前初步调查的情况表明,凡发生流行的县,发病猪从几万头到十几万头不等,一个发病县的病死和发病淘汰猪也大多高达数万头,其在一个县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千万元以上。由于防控和病死猪的处理不到位,疫情造成的间接损失和续延损失还要严重得多。由于高热病包括猪的常见多发病中的十多种病种,因而其耐药菌(毒)株的形成和长期存在,将给该地区的养猪业和通过猪产品给人体健康形成长期的严重的威胁。
  从措施上敦促各省市无条件落实国务院文件要求面对众多省区对国务院文件采取的闻风不动和观望等待的做法,农业部应从全国动物疫病防控与国家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人体健康的大局出发,制定出相关的措施,通过国务院乃至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督查、促办等方式去敦促这些省区无条件落实国务院文件,在中国特色的具体环境里,必须执行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各省区政府没有任何理由对国务院的文件拖着不落实,也没有任何理由置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和农民增收于不顾。因为养猪业是全国农民除种粮之外赖以增收的主要产业,一旦养猪业跨了,农民增收将成为空话。
  从业务技术上提高对猪高热病的防治能力农业部及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农业科研部门都要在近期把猪夏秋季节高热病作为攻关课题研究。尽快地拿出结果来,并把结果告诉广大养猪场户及广大农民,使各级地方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学会高热病的有效防控办法。研究内容和研究结果应该包括如下内容:
  (1)猪夏秋季节高热病的病种和发病形式,何种单一病种为主发生,并发症和继发症的病种和发病形式。在不同地区发病的病种和形式。
  (2)农业部发布猪高热病的防控技术标准,包括高热病的诊断标准、扑灭标准、免疫检测标准、无害化处理标准、治疗和净化标准等。
  (3)农业部应规定其部属动物药械厂尽快研制和生产猪高热病中目前尚未批量生产的若干病种的疫苗,农业部应公布这些病种的参考免疫程序和免疫操作规程。
  层层组织培训,提高基层兽医和养猪户的养防治水平由农业部和各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在近期组织猪高热病的防治技术培训班,再将培训班逐级办到市、县、乡、村,让市县乡的兽医人员和规模养猪场的技术人员都学会对猪高难度热病的全面认识,重点是学会对高热病诊断、鉴别诊断、常规防治方法、发病时的应急措施和防控办法,让各级业务技术人员和养猪户都不再害怕猪的高热病,都能从容进行猪高热病的防治,进而让所有的养猪场远离高热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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