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彭山县畜牧局按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意见》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一是成立局长为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日常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保障工作顺利进行。二是与各职能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对无证无照经营的种类、数量及行业分布进行摸底调查。三是以查处取缔动物产品、兽药经营环节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为重点,疏堵结合,对无《动物防全格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单位实行分类指导和整治,做好取缔和规范工作。
此次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芝行为,加强了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了综合执法的整体效能,全现清理了无证经营单位,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彭山县畜牧局 曾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