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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兰屯市规范兽药市场依法销毁不合格兽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10-19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63

为加强兽药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兽药经营市场,提高兽药产品质量,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扎兰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于9月25日集中销毁了一批不合格兽药及失效的兽用生物制品。销毁的兽药的来源是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和经兽药监察所检验的不合格的药品,总价值达2.3万元。

近一段时间内,我们集中对我市所有兽药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对国家禁止经营和使用、夸大疗效、过期、失效的兽药进行彻底清查,不合格的一律予以没收,同时,严格《兽药经营品种明细》和《兽药购入记录》、《兽药销售记录》上报制度,做到随时跟踪兽药的销售和购入情况,使我市的兽药市场达到了规范管理。

为保证畜产品卫生安全,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兽药市场的监管,消除防控隐患,有效控制动物传染病的发生,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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