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丹东市2009年秋季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现全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目标,保障丹东市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部署,确定今秋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时限为9月5日至10月25日。目前,全市各地秋防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明天秋防工作将在全市全面展开。
秋防前,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秋防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应免畜禽免疫率达到100%,免疫档案建立率达到100%,免疫卡发放率达到100%,畜禽标识佩戴率达到100%。并对免疫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一是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要求各地按照《辽宁省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和《丹东市2009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要求,严格执行规模养殖场按照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户实行集中免疫和每月定期对新补栏畜禽进行补免的规定,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
二是加强疫病监测和疫情处置。严格按照省、市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任务,规范监测记录,科学评估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并据此科学指导防控工作。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要按照“早、快、严”的原则,果断处置,坚决将疫情扑灭在原发疫点上,决不能造成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三是强化检疫监管。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特别是加强对规模饲养场的检疫监管,严禁屠宰场门前补检。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屠宰、经营、运输、储藏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病害畜禽要严格按照“四不准一处理”原则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是加强对规模饲养场(户)的监管。各级动监部门要加强对规模养殖场(户)、养殖小区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将其免疫程序、疫苗品种和免疫时间等登记造册,在乡镇动监所和县级疫控中心备案。强制免疫项目必须在乡镇动监所的监督下实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小区要实行封闭管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养禽舍要加施防鸟设施。
五是加强工作保障。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加强部门间的密切协作,建立应急工作长效机制。要选派得力人员调整充实应急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要按省规定标准搞好应急物资储备,做到不缺项、数量足,保证应急处置所需。要切实保障疫苗、免疫器械、防护用品、应急物资储备、疫病监测和免疫人员误工补贴等防控工作经费。
六是落实责任,强化督察。各地要认真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对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的防疫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单位和个人责任。对不履行防疫责任,导致防疫措施不落实,甚至发生疫情和致使疫情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要建立、完善督察机制,加强对秋防工作的督促检查。
市指挥部《关于做好2009年秋防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各级党委、政府和动监部门高度重视秋防工作,春防前都相继召开了工作会议,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专题部署秋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