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分析当前全省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形势,部署全省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辽宁省政府日前召开了全省防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辽宁省副省长陈海波全面分析了全省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并重申:国务院已经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对防疫工作负总责,地方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都要按照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同时,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督察制度。各级政府要组成督察组,重点督察各地应急预案是否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是否健全,防疫措施是否到位,物资储备是否充分,疫苗保存使用是否符合要求,防疫责任制是否落实等。要严肃查处各种失职行为,对因工作不力导致疫情暴发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陈海波指出,防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要依靠科学,重点抓好消灭疫源、切断传播途径、提高易感猪群免疫力三个方面的工作。从今年开始,每年的6月20日到9月30日全省要集中开展防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百日会战。
一是强化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工作。要严格按照全省免疫方案规定,不论是规模养猪场,还是散养户,都要严格按照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子猪初免一个月后必须按时进行加强免疫。要严格按照疫苗保存使用要求,配齐储存疫苗的冷库及冰箱、冰柜,防止因疫苗失效造成免疫失败。要切实做好自行免疫的养殖大户和规模养殖场的监督工作,确保应免疫猪群的免疫率达到100%。
二是加强各环节的检疫监督。各地要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外引动物管理的规定,加强宣传,严格报批报验,特别要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强化落地监管,严格执行隔离制度,确保外引动物有引必报批、引入必检疫、落地必隔离。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坚持24小时值班,严格查验外引畜禽,加强信息通报,坚决防止外疫传入。对出栏生猪无论用途、去向如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都必须派人检疫,不得漏检。
三是加强疫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各级防控机构要加强疫情排查和监测,重点对种猪场、中小规模养殖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要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公开值班电话,形成快捷的疫情监控报告网络。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按应急物资储备标准规定的品种、数量,搞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病的需要。要按照早、快、严的原则,果断处置突发疫情,做到发现疫情要早、采取措施要快、处置疫情要严。百日会战期间全省要实行防控工作周报告制度,发生疫情的地区要实行日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突发疫情,要严格按照省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应急方案规定,坚决扑杀,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做到坚决将疫情扑灭在疫点,绝不扩散、蔓延。
四是加强饲养场、饲养小区的综合防疫管理。饲养场、饲养小区选址要科学,要有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符合防疫条件。要严格落实饲养管理措施,实行封闭养殖,严格实施动物饲养和动物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储藏、运输等环节的消毒,不留死角,有效地消灭病原。
陈海波要求,要巩固加强体系建设,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全省已建立了从省到村的比较健全的动物防疫体系。正是有了这样一个健全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才有了当前来之不易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好形势。各地要充分认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牧业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畜牧兽医组织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在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当中保持现有畜牧兽医组织体系稳定。各地要认真落实去年11月27日省委专题会议精神,按照文岳书记的讲话要求,继续稳定和加强市、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建设,充实基层人员力量,稳定和适度提高村防疫员补贴,加强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工作经费,全面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全省重大动物疫情稳定、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
陈海波强调,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疫病防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在不单是畜牧业生产面临的问题,也是全省共同面对的公共事件。出现重大动物疫病之后,不仅影响到畜产品的消费安全、供应安全、生产安全,同时,也极易引发一些应急事件。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正确认识疫情形势,立即行动起来,切实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生产稳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辽宁省畜牧兽医局要求各地、各部门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随时可能发生的风险千万不要低估,要切实抓好今年防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百日会战”行动。各市落实本次会议的情况将列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10月份省畜牧兽医局将组织一次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记入对各市目标责任制考核总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