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畜牧业健康发展、人民身体健康、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是当前党、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与社会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相对应,当前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着很大风险,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成为当务之急。为此,结合我单位承担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职责,对畜禽养殖、加工企业和投入品生产企业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形势平稳
从连续几年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看,我省畜产品中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呈现提高态势。2002年我省兽药残留抽检阳性率为4.9%,2004年为0.3%,2005年为0.1%,2006年、2007年、2008年阳性率均为零。在持续高压的工作态势下,在畜产品抽样监测过程中我省未发现氯霉素、瘦肉精等敏感违禁化学物质阳性事件,在奶站集中整治以后,我省三聚氰胺、动物水解蛋白等敏感添加物检出率为零。尤其是近几年我省未发生大规模群体性畜产品中违禁化学物质中毒事件,有力的证明了我省畜产品质量的安全可靠。
二、我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指标有两个:微生物指标和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残留,其中以兽药残留等化学物质残留因其难以在加热等加工过程中破坏而尤为重要。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污染途径来自于畜牧养殖环节和生产加工环节的污染。其主要影响因素是动物疫病、兽药使用、加工环节的质量控制。
(一)、不规范的养殖管理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隐患
不规范的养殖管理方式造成疫病增加,产能下降,用药量加大,养殖成本增加,有毒有害微生物增加,兽药残留风险加大。在调研中发现,不同养殖场管理差距很大。例规模化奶牛养殖场,有的养殖场技术力量好,各项制度齐全,记录良好完善,厂区卫生状况良好,管理规范,有的甚至建立了“畜—肥—果(菜)”一体的良好生态养殖模式。而部分奶牛养殖企业缺乏明确的规程与管理制度,对饲养环境的标准与管理缺乏明确的要求与手段,饲养人员管理松散,奶牛清洗设施落后、卫生状况较差,养牛场的环境不佳,奶牛乳房炎等常见病的发病率比较高,牛奶质量不佳。还有部分规模化养猪场,养殖场技术力量薄弱,缺少必要的兽医技术人员,养殖场免疫程序不科学,废弃物处理不当,缺少必要的养殖记录。以上因素对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很大风险。
(二)、不规范用药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影响因素
兽药的质量及使用是影响畜产品中兽药残留的直接因素,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有决定性的作用。影响兽药质量的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养殖环节使用都会影响其质量从而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随着在生产环节兽药GMP的普及和经营环节兽药GSP的推广实施,以及国家近年来开展的地方标准清理等活动,曾经泛滥一时的生产、经营违禁药物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但兽药在养殖环节的不规范使用没有根本改观,成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隐患。在调研中发现,多个规模化鸡场、猪场、奶牛场存在严重的兽药使用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抗病毒药物依然在使用。尽管出于重大疫病防控政策和保护医药资源的需要,农业部将绝大多数抗病毒药物列为禁用药品,但由于某些动物病毒性疾病仍时有发生,因此养殖场为减少损失违规使用了通过各种渠道取得的抗病毒化学药物。二是抗菌药在畜禽养殖中应用惊人。由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早期的抗菌药在动物疫病防治效果逐渐下降,养殖场为提高疗效、减少损失,超剂量使用抗菌药物,甚至使用在人药中尚属新药的一些头孢类抗生素,个别品种抗菌药应用甚至走在了人药的前面,不仅加速了细菌耐药性的产生,而且对医药资源构成了巨大的威胁,是畜产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大隐患。三是常用的氟喹诺酮类、磺胺类药物休药期没有得到遵守。对大部分兽药国家制订了明确的休药期,但养殖场为避免停药后可能面临的动物疫病风险,往往不遵守停药期规定,造成了畜产品中兽药残留的超标。四是生猪养殖中瘦肉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仍在使用。尽管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中添加瘦肉精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但由于不法养殖场户能够轻易通过医药、化工等渠道取得该种产品,因此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的应用未得到彻底禁止。五是饲料渠道带来的农药、重金属污染难以消除。作为饲料原料的玉米、豆粕等种植业产品易受到农药、重金属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污染,这些污染通过饲料进入畜产品并可能造成蓄积成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隐患。六是一些新的兴奋剂类在养殖中应用出现扩大趋势。在主管部门对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高压打击的态势下,莱克多巴胺等替代新兴兴奋剂在畜牧养殖中添加呈现扩大趋势。七是兽医师缺乏必要的安全用药知识,不了解国家关于兽药安全使用的有关规定,不了解各种药物的配伍禁忌,随意用药;八是对兽药供应商没有进行相应的资质评估,所用兽药质量没有保障;九是养殖场药房管理混乱。针对以上情况采取加强引导、强化监管等措施,是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所在。
(三)、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监测体系的不健全使得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失控的风险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是行政管理部门的技术支撑体系,对了解产品信息、宣传法规政策、控制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我省自1997年开展畜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测工作,至2002年在我所加挂“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2003年在此基础上建立“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2004年通过农业部和国家技术监督局的双认证。青岛、济南、潍坊等六地市也建立了综合性的检测中心,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监督能力与以往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与当前多发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严峻的防控形势相比,我省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还远不能适应当前的工作需要。主要表现在:一是当前技术标准体系落后,当前我国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基本属于推荐性标准,影响力有限,标准法律效力不够。部分技术标准可操作性差、与实际脱节,部分标准检验成本过高、周期过长,有的标准操作过于复杂,对人员、仪器要求条件高;二是畜产品监测人员整体技术水平和仪器设备配置条件不足以满足工作要求;三是对技术监测体系投入不足。与江苏、上海等兄弟省市相比,我省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明显投入不足。省级兽药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尚未列入预算,省级畜产品监测专项经费至今尚未落实。农业部建设项目地方配套比例过大、资金拨付速度慢。地市级部分检验检测机构经费没有列入预算,资金来源得不到保障。
(四)、生产加工环节质量控制能力不够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风险之一。
畜禽产品加工企业作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理应对其作为原料购进的鲜活畜产品具有质量安全检验、控制能力。但受仪器设备及人员素质因素影响,许多加工企业缺少必要技术检验、控制手段和能力,无法及时、准确对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作出判断,导致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的产品出厂流通。2000年以来我省发生的多起出口禽肉中磺胺类药物残留超标现象而导致退货现象侧面反映了加工企业质量控制能力的薄弱。
三、突出重点,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对养殖环节的引导监管
一是引导规范提高养殖场管理水平。引导、帮助养殖场户规范、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养殖场的卫生清洁管理、消毒管理,进一步推广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发展循环经济,丰富产品结构,推广绿色生态系统养殖模式,降低畜产品中微生物污染风险。二是规范兽药使用。进一步加强兽药生产、经营秩序的整顿,从源头杜绝违禁药物和不合格兽药流入养殖环节。鼓励优质高效低残留新兽药的研发。对养殖厂兽医技术人员强化兽药法规和科学用药相关知识的培训,科学使用抗菌药物,督促养殖场户严格遵守兽药休药期有关规定,减少畜产品中的兽药残留和耐药性病原微生物。三是强化养殖环节的执法力度。对在养殖环节使用禁用药物、使用人用药物代替兽用药物等严重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不法养殖场户,坚决依法处理,对典型案件依法从重处理,以起到震慑作用。四是提高养殖场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养殖场户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接受监督和配合监测工作的自觉性。五是强化落实官方兽医责任制。
(二)、加大科技支持,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
一是加大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的投资力度。目前我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数量环境设施、仪器设备配置、人员数量、素质和培训还不能满足工作要求,各机构之间水平差异较大。当务之急,需要继续加大投入尤其是相关建设项目投入力度以改善其硬件设施条件,需要继续争取财政支持以解决其日常运行费用。建议参照江苏、浙江、广东、上海等省市,建立省级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并申请财政专项支持。二是着力提高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监测机构人员素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性强,操作复杂,对人员技术水平要求高。当前我省系统内人员技术素质离畜产品质量监测要求差距较大。体系建设中应充分把握以人为本思想,请进来、送出去多手段结合,一方面引进一批高技术专业人才,另一方面对现有人员强化技术培训,加强横向、纵向交流,必要时可将优秀技术人员外派至欧美等先进国家进行技术学习,提升高检测人员技术水平,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三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应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畜产品质量监测机构布局应充分考虑优势畜产品区域布局、各地畜牧生产特点。我省禽肉、蛋、牛奶生产养殖分布区域性强,在建立整体布局规划时应适当倾斜。应继续发挥省级监测机构在其省区内绝对的技术优势,突出省级检测机构的培训、带动、示范作用,继续向其进行资金、政策倾斜。有条件的地市应建立本地优势畜产品为主要监测对象的机构,避免小而全的指导思想。有条件的县区应以具备快速筛选、成本低、操作简单、适合于在田间地头开展工作为指导思想建立检测机构。四是加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研制力度。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不健全、不完善是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省应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进度,尤其是着力研制快速、简便、低成本的检验检测方法和标准。在条件成熟时,可以考虑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地方标准。
(三)、建立预防机制,成立省级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
目前,作为有效地预防措施,各行业均在大力探索、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由于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影响,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风险评估势在必行。而我省目前没有专门的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当前,应根据畜产品生产的特点,建立覆盖关键投入品(兽药、兽用疫苗)、畜牧养殖(环境、疫病控制、养殖管理)、初级产品(可食用畜产品)以及相关管理体系的风险评估机构,对潜在风险及主要印象因素做出客观评价,为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做出技术支持,预防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