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石市畜牧水产局正式印发了全市基层标准化兽医室建设方案,提出到2010年,全市所有养殖专业村和在畜牧部门备案的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全部完成标准化兽医室建设。
市村级标准化兽医室建设方案要求,为改善村级动物防疫员办公条件,规范动物防疫行为,进一步增强防控重大动物疫病能力,在全市所有畜禽养殖专业村都要建设村级标准化兽医室。建设地点由各县(市)区畜牧主管局确定,优先选择村级能提供房屋或开展兽药经营或动物诊疗、有经营场所的村级动物防疫员所在行政村建设。建设标准要求房屋至少一间,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且配备办公桌椅、档案柜,药品柜等设备。以及冰箱、冷藏包、连续注射器、耳标钳、消毒喷雾器、防护服等设备设施。
村级标准化兽医室建设共分两年完成,2009年,主要进行试点工作,在市局选择3至5个村级标准化兽医室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各县(市)区也要完成3至5个村级标准化兽医室试点工作。到2010年,全部完成畜禽养殖专业村村级标准化兽医室建设。
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兽医室建设方案要求,在县级畜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均应建设标准化兽医室,并设置专职驻场兽医人员。驻场兽医人员纳入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在业务上接受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指导。2009年8月至12月,各县(市)区重点完成奶牛养殖小区、无公害产地认定单位和产品认证单位标准化兽医室建设;2010年,在畜牧部门备案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全部建成标准化兽医室。
按方案要求,各规模养殖场(小区)均需建立畜禽养殖场平面图、畜禽养殖场免疫程序、生产记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药物添加剂使用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等十一项档案记录。种猪场还需建立种畜个体养殖档案、种猪或仔猪产品销售记录、种猪系谱档案和种母猪繁殖档案。种禽场还需建立种蛋、种鸡或雏鸡销售记录、种禽场生产记录和种禽场孵化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