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蜂用兽药监管,保证蜂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养蜂业健康发展,根据青海省海东地区畜牧局关于印发《海东地区蜂用兽药质量行动方案》的通知(东牧[2009]96号)文件要求,民和县畜牧局采取措施,全面安排部署蜂用兽药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对全县蜂用兽药及养蜂场(户)进行了一次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发现,该县目前共有养蜂户60户,重点在西沟、李二堡、古鄯等乡镇;二是加强对养蜂户的监管指导。要求养蜂户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科学合理使用蜂用兽药,指导养蜂户在流蜜和产浆期间不得使用蜂用兽药,真正做到科学用药、合理用药;三是督促养蜂户建立养蜂场生产日志、用药记录,加强蜂箱、蜂具的清洁消毒;四是加强重点环节的检查。对养蜂比较集中的西沟、李二堡、古鄯等地养蜂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以彻底查处清缴违禁药物、未批准蜂用兽药及假劣过期、失效蜂用兽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