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石台县畜牧局强化兽药饲料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8-18  作者:牛博  浏览次数:207

为加强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管理,规范其市场秩序,根据农业部和省农委对2009年兽药、饲料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和《2009年池州市兽药、饲料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县农委制定了《2009年石台县兽药、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县畜牧局以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线,扎实开展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工作进展顺利,到目前未发生因用药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引发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

截止09年7月底,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 出动督查人员15人次,检查兽药饲料经营户48个次,检查养殖场户28个次。

一是重点检查兽药经营户有无《兽药经营许可证》,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09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发证2户。

二是重点检查辖区8个乡镇的24户有证兽药经营户和28户养殖大户,密切关注市场销售动态,杜绝假冒和违禁兽药饲添加剂的销售和使用。查处涉及农业部重点监控非法生产企业5起3家 ,对非法企业产品进行查扣没收,价值人民币共计500余元。

三是加强对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口蹄疫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杜绝兽用生物制品的无证销售。

四是按照“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的要求,加强对饲料经营户和自配饲料养殖户的监管,对饲料的进出台帐、进货渠道和产品的生产日期等,进行全面检查,对不规范的地方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同时,县畜牧局组织编写发送科学养殖和饲料科技方面宣传册(书)100(套),帮助和指导饲料经营户和养殖户,树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缺乏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专业执法人员和相关执法培训。二是各乡镇不少小百货店、粮油店、农资店等不同程度存在无证零星销售兽药的违法行为,由于量都很小,品种少,给行政执法和管理带来很大难度。三是饲料经营户规范经营意识不强,少数门店存在销售过保质期饲料的问题。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使我县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得到了进一步的净化,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提供了安全的用药用料环境,县畜牧局将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兽药饲料市场经营秩序,积极营造绿色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动物用药、用料环境,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促进我县畜牧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